為避免原居民說話在社會變遷過程當中嚴重流失,行政院會今(8)日經由過程《原居民族說話成長法草案》,將來原居民區域鄉鎮市公所可以用原住民語寫公函,原住民也可用族語介入行政、立法和司法程序,盼進一步保留原住民說話翻譯
▲行政院會8日經由過程《原住民說話發展法草案》,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在會跋文者會說明。(圖/記者盧素梅攝)
為積極成長原住民族說話文化,並推動族語利用及傳習,行政院會今經由過程原民會擬具的《原住民說話發展法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林全請原民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調和溝通,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在會跋文者會表示,草案以說話保留、說話傳習、說話使用及說話研究4大架構為主軸,未來全台灣55個原居民鄉鎮市區公所將可以使用族語書寫公函,公文將採原居民族語和中文並列,在行政和立法機關也會安排通譯。
在原民師資部份,鑑於目前族語教師都採用鐘點費,時薪只有新台幣360元,月收入基本達不到最低基本薪資,特別寒暑假完全沒有收入,收入很不不變,因此將把族語教師從鐘點費改為月薪制,族語教師可望解脫寒暑假沒有收入、沒有健保的窘境翻譯夷將‧拔路兒指出,評估將增添3至4億元經費,目前劃定教育部編列原居民族教育預算佔整體1.9%,約為50億元,將從中檢討。
草案也劃定將設立財團法人原居民族說話研究成長基金會,管理族語研究成長,夷將‧拔路兒透露表現,將來工作包括說話教材、研發、語言、出書等,以及兼顧辦理族語認證。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道
至於財團法人原居民族語言研究成長基金會,與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有何差別?夷將‧拔路兒說,原文會的任務功能首要是媒體及文化經營,並沒有語言,基金會將來工作包括說話教材、研發、語言、出書等。像是每一年一次的族語認證約有2萬人參加測驗,過去都是委託黉舍辦理,良多說話相幹營業也分離在各處所,但願用基金會兼顧,晉升效力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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