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民國98年約8月初林蜜斯上台北準備念大學,彼此已無師生關係,兩人以後交往約兩個多月後,林家怙恃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後選擇諒解,這段關係就劃下停止符。其後,林小姐及一群資優生列入補習班放置的加強指點課,此段期間均僅於課堂上見面,忘我下交往。
第二,民國98年2月,那時林蜜斯是高三學測滿級分生,齊心補習班的招生主任放置林蜜斯與本人合照紀念。
羅友志最後感嘆陳星聲明稿沒有聽到一句,對奕含的對不起。網友回應羅友志「翻譯」指,陳星應該很恨您啦,這麼簡短幾句就說出陳星隱藏在心中的話。
各位朋侪人人好,萬國翻譯社是陳國星,不是李國華,首先,要為近日帶來的社會紛擾對萬國翻譯社的家人說聲抱愧,也對關心、存眷這件工作的人致上歉意,林蜜斯過世時,林家怙恃透過出書社以一篇聲明稿,疑將滅亡緣由直指本人,導致本人成眾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愛女,治喪期間不願再造成對方家屬的二次傷害,因此,沒有選擇第一時候出頭具名澄清,而是靜待司法機關查詢拜訪釐清本相,但形式失控至此,亦不能不出頭具名申明,揭曉以下幾點聲明:
懇請各位媒體不要再讓我的家人、親朋密友及酷愛教育的補習界同仁,承受這一切。
第五,本人會配合司法調查,所有對本人的不實指控、汙衊毀底、道德批評,本人為此已經身敗名裂。
(中時電子報)
(翻攝自林奕含臉書、補習班網站)" title="對林奕含(左圖)謝世,陳星(右圖)感應心疼。(翻攝自林奕含臉書、補習班網站)" />

第一,我並沒有神隱、沒有流亡,我更不是狼師,也並非傳聞在煙滅證據,我一向在台北,承受論壓力相當沈重,我與我的家人亦恩此紛擾而身心瀕臨崩潰,然而,此事務已成為媒體頭版撻伐對象,嚴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繼續沈默。小說中的時空錯置、跳脫、空想的手法,並不是自傳翻譯本人尊敬創作者的自由意識,不予置評翻譯
第四,關於小說,新書揭曉會中她明白默示不是書中女主角,讓大師失望了。
陳星聲明稿全文:
名嘴羅友志在《臉書》粉絲專頁發文「翻譯」點出陳星聲明背後的「機關算盡」。美男作家林奕含自縊輕生,補習班名師陳星遭點名是狼師,陳星躲藏多往後,在昨日發出5點聲明,坦承和林交往2個月,但只是婚外情、不是誘姦,並且妻子也選擇諒解。
最後,還要感激我的兩位律師,願意在此社會空氣下,自告奮勇,那時兩位律師對於承接此案有諸多疑慮,但經兩位律師反覆詰問本人,並檢視相幹證據,基於輿論公判須確立於實情事實之上的理念,經數日考量後,協助各方釐清案情,深感謝意,更進展社會大眾不要再為此案號犯社會成本翻譯如本人是導致此憾事緣由之一,我亦願意承當,讓林蜜斯的魂靈可以或許沉靜翻譯再一次感激大家!
本人現在回想林蜜斯也曾因課業壓力及志趣不合而快樂不起來翻譯她說她是一個文學的魂靈卻禁錮在理工科的軀殼中。第三,據林小姐專訪中表示於十六歲即已有嚴重憂鬱症,本人當時與其素未碰面。
文章出自: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510002231-260402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萬國論文翻譯